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推出以下减税措施: 一是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二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三是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四是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创投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可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五是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 六是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包括: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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