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2日电 近日,澳大利亚税务部门计划对跨境网购低价商品,即海关完税价格低于1000澳元(1澳元=5.2045元人民币)的商品征收货物劳务税。对此,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表示,此举展现出电商国际税收征管的新风向,可能在其国内和国际产生多重影响。
据了解,该政策是针对年营业额达到75000澳元(大约人民币40万元)以上的海外供应商、电商分销平台和货物代理制定的。在新政策出台之前,消费者通过电商购买的进口低价商品是不需要缴纳货物及劳务税的。 蔡磊认为,这一新规明确了从2018年7月1日起,对跨境网购低价商品征收货物劳务税,征税范围扩展到低价值的进口货物,且明确该国境内消费者通过境外电子商务平台购买货物时由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纳税人。这意味着税款将由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缴纳,而不是销售货物的卖家,电商平台被赋予了纳税义务。 蔡磊表示,电商税收征管是全球性课题,以国际税收基本原则来度量这一跨境网购新规,从不同角度观察其未来发展态势,将更有助于对其透彻认识,探讨制订我国的应对之策。 蔡磊认为,对电商实施税收征管刻不容缓,每一个电商企业都是依法纳税第一责任人。澳大利亚新规对我国电商企业,尤其是“走出去”的电商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客观上也将给电商平台运营商们在国际市场上设置平等的基线,这对诚信的电商企业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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