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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副主席:个别规模巨大货币基金要适应特别规定管理
作者: 日期:2017-9-6 14:51:25 人气:

      在中国证监会8月30日召开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培训视频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强调,有个别货币基金,规模巨大,“不用点名大家都知道是谁”,规模已经超过了比较大的银行的个人收益。对此,不仅要适用普遍的流动性管理规定,还得适用特别规定。

      一位参与了此次视频会议的华南地区的券商副总裁表示,上半年货币基金的快速膨胀,加剧了监管层对于流动性管理的担忧。下半年不仅从公募基金入手,银行和保险用来对接货币基金的委外资金,非标资产等,也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

      李超还透露,当天已经签署了流动性管理规定,目的是要管控货币基金可能的潜在的流动性隐患。据悉,《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将于本周五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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