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原因 (一)认识偏差 企业对内部控制要求不理解,对于内控缺陷,不以为然,感觉企业管理一直这样,都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现在非要将某些问题认定为缺陷,是吹毛求疵。在落实整改要求过程中,思想上放松懈怠,行动上缺乏积极性,存在应付了事、敷衍过关现象。 (二)工作错位 董事会、高管层没有将内部控制有效当做自身的责任,而是将内部控制作为具体业务,将内控缺陷整改交由业务部门实施。对于一些牵涉部门较多甚至涉及公司层面的缺陷,没有董事会、高管层的有力支持,业务部门只能避重就轻、追求形式上过关即可,很难真正彻底完成缺陷整改。 (三)敷衍塞责 由于外部监管、上级要求以及内部考核、评比等压力,企业有时存在为整改而整改现象。乍看结果,好像对整改非常重视,认真落实了整改要求,但仔细研究测试,其实整改方案、措施都是为了应对检查监督,整改工作只体现在字面上、报告中、文件里,根本没有落到实处。 (四)措施不力 未全面客观分析缺陷形成原因,缺乏明确的整改目标,制定的整改措施针对性、可行性差。虽然进行了整改,甚至付出了很大努力,投入了很多精力,但最终难以实现整改预期效果。 (五)忽视过程 在对内控缺陷整改是否完成的认定上,更多依据书面证据和有限的执行证据,对于实际整改效果没有进行跟踪、评估和现场测试。导致一些单位,重结果、轻过程,只整改具体问题,未触动问题背后的原因。 (六)缺少追责 内控缺陷导致的损失和影响不好定性、定量,且与实际业务活动边界难以准确划分,责任追究时,更多是从业务角度考虑和处罚。至于缺陷导致损失和影响程度的大小,是否能够及时、彻底整改,往往很难体现在责任追究里。实际操作中,缺陷整改在企业的考核、奖惩体系中所占权重小,总体重视程度不够。 二、建议和措施
(一)加大宣贯,强化意识 首先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强化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要求,强调风险的预防、预控。秉持“上医治未病”的理念,从源头上、从过程中健全内部控制,堵塞管理漏洞,提前、主动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 企业董事会、高管层要切实认识到自身需承担的内部控制责任,自觉落实内部控制要求,面对风险“未雨绸缪”、“运筹帷幄”,而不是等风险来临后疲于应付,做“救火队员”。 (二)分析原因,找准源头 缺陷的形成,有其背后的原因。整改缺陷要本着“问题点切入,管理面输出”的工作方法,以发散思维和全局观念审视、剖析缺陷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 (三)改正问题,整改缺陷 就某个缺陷进行整改,充其量只能算改正了具体问题,不能算整改了缺陷。正确做法是,开展缺陷整改前,先对缺陷性质做出客观判断,明确属性,是个别现象还是共性问题或系统性缺陷? 如果纯属偶发性、工作失误等个别现象,改正了此类问题,可以视同为完成缺陷整改;如果属于共性问题或系统性缺陷,就不是整改具体问题这么简单,企业需结合缺陷产生原因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科学、有效整改措施。对不同业务、不同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实现相同、类似缺陷的彻底整改。 (四)关口前移,强调预控 转变工作思路,变被动整改为主动防控。勤思考、善总结,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将内控缺陷整改措施提炼升华,用以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针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内控缺陷以及企业各种禁止性规定,在评价过程中认真总结、提炼,形成负面清单并配套惩处措施,做到规矩前置,警钟长鸣。 探索在新设单位、项目实行预先交底制度,将普遍性、系统性缺陷的预控措施提前植入企业管理体系之中,从而减少相同、类似缺陷发生的可能性。 (五)责权匹配,优化考核 围绕内控缺陷,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故,注意从业务角度和管理角度进行全面分析,避免用业务活动表象掩盖内控机制不健全的深层次原因。 探索以内控为引领,以业务为支撑的管理考核机制,加大内控缺陷考核权重,突出内控缺陷责任追究要求,提升全员对内控缺陷整改的重视程度。 (六)管理创新,保证效果 缺少科学、高效的管理手段,也是内控缺陷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重要原因。企业应重视信息化手段的应用,适时开展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系统为载体,及时收集、分析、共享信息,更加客观的对缺陷整改实际效果进行跟踪、判定。 重视横向业务部门间工作配合、协同,健全上下级单位间信息快速传递渠道,充分利用管理合力,实现内控缺陷及时有效整改,提升管理效率,保证管理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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