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学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机制,我部制定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精心培养、确保质量,全力推动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财 政 部 2013年3月26日 |
地址:南京山西路67号世界贸易中心大厦A1座10楼1011室 电话:025-83225683 ;83226875 传真:025-83226875 邮箱:pzacpa@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