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信息 > 财税动态
财税动态
中国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局面将结束
作者: 日期:2011/11/21 15:39:57 人气:
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7日正式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对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政策进行明确。这意味着,随着中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推进与扩大,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将逐步改为征收增值税,中国目前流转税中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局面将结束。

  营业税是针对经营者的营业收入征收的税种,一般以营业收入的某一比例征税。虽然一般来讲,营业税的税率较低,但其税负却容易向下游转嫁。造成重复征税,这也是营业税明显的弊端。很多企业会采取将供应、销售等环节全部内化的方式减少流转环节,减少重复征税。这无疑不利于专业化分工和协作,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

  增值税则让纳税人只需为产品的增值部分纳税,这成功解决了营业税中重复征税的问题。相关专家指出,从税收征管条件来看,中国征收增值税已多年,经验和能力都已较强,具备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条件。

  事实上,在我国,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困难之一是因其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分配而触及中国的财政体制改革,由于增值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中央占75%,地方25%,营业税则绝大部分为地方享有。一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推广至全国之后,地方政府将面临税源减少的现实,需要全方位改革财政体制。

  根据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介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将力争在“十二五”时期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上一篇:中国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局面将结束
下一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大型交通运输业受惠
栏目分类
全站搜索
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山西路67号世界贸易中心大厦A1座10楼1011室
    电话:025-83225683 ;83226875
    传真:025-83226875
    邮箱:
    pzacpa@163.com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管理入口 |

版权所有:南京鹏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ICP备案号:苏ICP备09043117号 | 技术支持:飞絮临风